福州:4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調整爲2195元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3月5日,福州住房公積金中心發佈《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規定,自4月1日起,新開戶的繳存單位職工和已開戶的繳存單位新職工,符合住房公積金最低月繳存基數繳存的,應按照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佈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資標準2195元執行。福州市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編輯 寇德娜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