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經理李淑彥“老鼠倉”曝光!信達澳亞基金迴應

11月27日,四川證監局發佈公告稱,李某彥因存在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違法事實,被責令改正,並罰沒154.29萬元。

記者梳理髮現,罰單中的多條線索直指信達澳亞基金副總經理、基金經理李淑彥。

對基金經理的違法行爲,信達澳亞基金方面迴應《國際金融報》記者,公司整體經營呈現持續向好局面,本次處罰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後續公司將依法依規辦理。

“老鼠倉”曝光

處罰決定書中顯示,李某彥於2015年5月11日入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20年10月30日至今擔任公司所管理“信澳匠心臻選”的基金經理,自2020年12月30日至今擔任公司所管理“信澳週期動力”的基金經理。

李某彥在任期間,負責上述兩隻公募基金產品(以下統稱爲信澳基金組)的運作計劃、實施、追蹤、調整和投資指令的下達,並對所轄基金運作中涉及的交易行爲負責,知悉其所管理的信澳基金組股票交易等未公開信息。

Choice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李淑彥共管理6只基金(按基金主代碼計算),管理規模37.29億元。其中,信澳匠心臻選兩年持有、信澳週期動力混合規模較大,三季度末規模均超過10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李淑彥爲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金融學碩士,2015年5月加入信達澳亞基金,歷任研究員、基金經理助理,現任副總經理、專戶投資部總監兼研究諮詢部負責人。

四川證監局披露,李某彥泄露未公開信息。李某彥與張某程關係密切,張某程知道李某彥公募基金經理身份。2021年7月9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間,李某彥向張某程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信澳基金組交易“邁得醫療”“金一文化”“洛陽鉬業”“太鋼不鏽”“聖龍股份”“中觸媒”“潤禾材料”“拓爾思”8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

此外,李某彥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2023年8月31日,李某彥在微信聊天中向張某程泄露信澳基金組交易“中國衛星”“中國衛通”2只股票的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張某程從事相關交易。同日,張某程控制使用“張某程”中信建投證券賬戶同期於信澳基金組賬戶交易上述2只股票,趨同交易金額共計2407386元,趨同交易盈利142889.49元。

罰沒超150萬元

“老鼠倉”在基金業時有發生,近年來又有多起違法事件爆出,監管機構對此種行爲也是零容忍,處罰力度不斷加大。

北京昌民律師事務所主任柯荊民對《國際金融報》記者分析,“老鼠倉”是一種通俗的叫法,實質是指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以獲取非法利益的行爲。這種行爲,對市場秩序和投資者造成了多方面的危害。

對於李某彥的違法行爲,四川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措施,並罰沒154.29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四川證監局決定:對李某彥泄露未公開信息的行爲,責令改正,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李某彥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的行爲,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42889.49元,並處以60萬元罰款。

綜上,對李某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142889.49元,合計處以140萬元的罰款。

柯荊民指出,《投資基金法》(下稱《基金法》)第二十條第六項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的未公開信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這裡有二個行爲:一是泄露因職務便利獲取未公開信息;二是利用該信息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

《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的規定: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從業人員有本法第二十條所列行爲之一的,可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罰款。

“在本案中,李某彥作爲基金經理,不但利用職務之便知悉相關未公開信息情況,還泄露未公開信息,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符合以上法律規定的二個要件,已經構成了違法行爲。”柯荊民表示。

柯荊民指出,“老鼠倉”的最大危害,在於導致證券市場價格被人爲操控,影響了資本市場的正常運行。因此,需要通過完善立法、強化信息披露、提高合規意識等多種措施,儘早發現和制止“老鼠倉”,以維護資本市場秩序。

本文源自:國際金融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