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症狀沒了可停藥?醫曝關鍵:2類藥必吃完
每次感冒就診,醫師通常都會開立3~5天份的藥物,是否一定要吃完?(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每次感冒就診,醫師通常都會開立3~5天份的藥物,是否一定要吃完?對此,耳鼻喉科醫師胡皓淳解答,要視情況而定,以醫囑爲準。他說,多數的感冒藥主要是幫助控制症狀,若症狀消失就可停藥;但若是抗生素、抗病毒的藥物,就務必要吃完,以免病情復發或惡化。
關於感冒藥的作用,醫師胡皓淳在個人粉專發文表示,大多數並不能直接殺死病毒,無法加速痊癒,主要目的是緩解症狀,以幫助在感冒過程中感覺舒服一點。像是普拿疼之類的止痛藥,就是減少發燒、頭痛或身體疼痛的症狀;抗組織胺藥,是用來減少流鼻水、打噴嚏和鼻塞;咳嗽藥,能緩解乾咳或溼咳。
至於感冒藥是否需要吃完?胡皓淳解釋,由於主要是幫助控制症狀,因此,當症狀明顯好轉或消失時,就可以停止服藥。例如因鼻塞而服用抗組織胺藥物,只要鼻塞情況已經緩解,自然就不必再吃。不過,若醫師開了特定的療程或藥物,例如懷疑合併細菌感染而處方抗生素,或開立抗病毒藥物,務必按照醫囑完成療程,以免病情復發或惡化。
胡皓淳進一步說明,感冒期間出現細菌感染,如鼻竇炎或扁桃體發炎,醫師可能會開抗生素,治療這些合併感染。而抗生素必須吃完整個療程的原因,在於它需要徹底消滅細菌,若未按照醫囑吃完,可能會導致一些細菌倖存,進而產生抗藥性,增加日後治療的困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