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者定期契約、災保法上路 勞動部修時薪勞工契約範本
前年年底上路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允許僱主可與65歲以上籤訂定期契約。(報系資料照)
因應前年年底上路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允許僱主可與65歲以上籤訂定期契約,及擬在今年5月1日上路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提及應爲所有受僱勞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勞動部近日修正「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並把上述幾點納入範本中,提供僱主及勞工參考。
依修正的範本提及當勞工年滿 65 歲以上時,僱主可與其簽訂定期契約,也提及僱主應爲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就業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此外,僱主也應落實就業歧視禁止、年齡歧視禁止、性別歧視禁止等規定。
勞動部官員表示,此範本爲提供僱主與時薪勞工簽訂勞動契約時參考,雖然沒有強制要求契約一定要照範本走,但契約提及可以引導業者知悉勞動契約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