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擠痘痘險毀容 美容師判刑賠22萬
高雄蕭姓女美髮師到屏東一家美容工作室「做臉」擠痘痘,額頭罹患蜂窩性組織炎險毀容,一審判林姓美容師須賠30萬元,但二審發現蕭女憂鬱症加重另有主因,判林女只須賠償22萬元,全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愛漂亮的蕭姓女美髮師到屏東一家美容工作室「做臉」,林姓美容師疑似沒做好手部和器具消毒、就替她挽臉、擠痘痘,害蕭女2天后額頭罹患蜂窩性組織炎險毀容,憂鬱症加劇。一審判林女美容疏失,須賠30萬元。但二審高雄高分院調閱病歷發現,蕭女憂鬱症加重另有主因,林女疏失僅部分原因,只須賠償22萬元,全案定讞。
林女具有「丙級美容技術士」資格,在屏東開設臉部美容工作室。2019年7月20日晚間,蕭女到工作室護膚,林女疑似手部和挽面的棉線沒有先消毒,就直接替蕭女挽面、擠痘痘,導致蕭女額頭部位流膿、流血,2天后演變成蜂窩性組織炎。
蕭女控訴,自己是美髮師,對穿着、儀表相當注重,臉部罹患蜂窩性組織炎後害她失去自信,憂鬱症加劇,還產生手抖、幻聽等症狀,氣得一狀告上屏東地方法院。
刑事部分,法官認爲林女是專業美容師,疏於清潔消毒害蕭女臉部感染,對外貌和自信心大受打擊,審酌雙方未和解,依過失傷害罪判林女2月、可易科罰金,上訴後維持原判確定。
民事部分,蕭女索賠100萬元精神撫慰金。林女對於刑事判決結果不爭執,但強調林女在2010年就罹患重度憂鬱症、手抖、幻聽等症狀,與她的疏失無關。屏東地院法官認爲,憂鬱症患者面對外界壓力會導致病情加重是常識,判林女美容疏失、須賠償蕭女30萬元。
案經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法官調閱蕭女事後就診的病歷發現,蕭女多次遭活動志工言語刺激,導致煩躁易怒,還出現胸悶難耐、換氣過度等症狀,多次在先生陪同下到急診求助,這纔是蕭女案發後憂鬱症加劇主因,美容疏失只是部分原因,改判林女須賠償2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