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開車輾過前女友害「頭胸重創」身亡 羈押理由出爐

許姓男子駕駛汽車不慎輾壓前女友致死案,橋頭地檢署(見圖)日前聲押獲准,橋檢表示,檢察官認爲許男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爲最輕本刑 5 年以上重罪,因此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本報資料照片)

許姓男子駕駛汽車不慎輾壓張姓前女友致死案,橋頭地檢署日前聲押獲准,橋檢表示,檢察官訊問後,認爲許男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爲最輕本刑 5年以上重罪,因此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發現張女送醫不治,隨即由外勤檢察官洪若純負責相驗,傷勢包含頭部與胸部等處。同時指揮警方到場採證、調閱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傳喚證人,經檢察官復訊許男後,認爲許男的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的原因,也有羈押的必要,因此向橋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考慮此案可能適用國民法官法的案件,橋檢立即啓動「國民法官專責小組」,開啓「偵查公訴合作模式」,由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國民法官案件專責檢察官陳秉志、林易志、偵查檢察官洪若純組成辦案團隊深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