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喉國中生判刑後將送明陽中學 由少年法院指導教化
針對國三生校園割喉命案,新北地院將由兩位少年法庭法官及少年調查官專責調查。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國三生以彈簧刀刺殺同窗致死,少年法庭調查期間,兇嫌入少年觀護所,未來會移高雄市矯正署明陽中學收容。國三生在少觀所待的時間短促,難施以教化,於判刑確定後進入矯正學校收容,如何教輔要接受少年法院指導。
依少年法院與相關機關處理少年事件聯繫辦法規定,於案發此時,少年觀護所應對被收容少年進行身心評估及行爲觀察,再提供收容期間的「鑑別報告」給法官辦案參考之用。
辦法還規定,主管機關如認爲有必要時,得請相關機關提供鑑別所需的精神醫療等資源,也可以召開聯繫會議,邀請少年法院、社政、教育、輔導、衛生醫療、警政及勞政等機關或學校、團體或個人商議。
法律規定,少年觀護所收容時間最長二個月,必要得延長一個月,有時調查快速,一到兩週結束的也有,觀護所收容時、結束收容,都有通報學校的義務,官員說「在觀護所期間,很難施以什麼教育」。
矯正機關收容少年另有誠正、敦品、勵志、明陽四所中學。誠正、敦品、勵志屬於感化教育學校,收容攜帶器械、吸毒、預備犯罪但法律不處罰的對象,換句話說,是收容未揹負刑責的少年,以少年「犯事」時間爲準,送三所學校保安處分。
這三所學校與一般的高中職無異,分爲普通科、技職科,由於機關要協助收容少年完成學業,而實務上收容人「犯事」前輟學的比例又高,三所學校的學生「最老的」會到約二十二、三歲才高中畢業。
如果新北國三生殺同學獲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以上確定,一定會送到矯正署明陽中學收容。明陽也是綜合性高中職,不過,因要看管「犯重刑」收容人,管教比前三所學校嚴厲;依少年事件處理法,「重刑少年」的適性教化工作,矯正機關必須直接聽命少年法院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