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原副局長被查
經盤州市委批准,盤州市紀委監委對六盤水市公安局兩河分局原副局長、盤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原大隊長朱家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家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喪失紀法底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企業經營、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朱家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盤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盤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家祥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