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界盼依行業別訂不同標準 給予緩衝期

立法院12日三讀通過《最低工資法》,商總與中小企業總會也齊聲呼籲,未來制訂時,不應齊頭式平等。(陳君瑋攝)

《最低工資法》12日三讀通過,工商協進會表示,將最低工資調整政策提升至法律位階,透過法制化讓最低工資審議及檢視的機制透明化與常態化,應予以肯定。不過,商總與中小企業總會也齊聲呼籲,未來制訂時,不應齊頭式平等,建議就各別行業特性訂定不同依循標準,特別是弱勢、艱困產業宜給予半年緩衝期,建立補貼等配套。

《最低工資法》規定應組成研究小組,並應每年定期向審議會提出研究報告與最低工資調整建議,供給審議會參考。工商協進會期盼勞動部能廣納工商界代表成爲小組成員,將產業界建議列入參考,讓最低工資審議會的討論能更聚焦、更公正、更具說服力。

工商協進會也直言,薪資成長緩慢,主要是產業及制度面等長期結構的問題,提高最低工資只是整體改革配套措施之一,長遠來看,仍須持續調整產業結構,提振產業競爭力與勞動生產力,讓企業獲利與薪資調幅呈現同步增長。

商總理事長許舒博對《最低工資法》完成立法表示肯定,但也希望未來在制訂最低工資時,各行各業要有其依循標準,並因應景氣環境有所不同,像是疫情期間服務業業績就很糟,但製造業就表現突出;現在服務業狀況較好、製造業的壓力較大,在訂立最低工資時都要考慮進去。

對於審議會與研究小組組成,許舒博認爲,最低工資要勞工與資方都能可接受,勞資協商比較重要,政府成員比率可以少一點,增加勞工與企業的參與。

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指出,目前中小企業數高達163萬家佔企業總數逾99%,勞動人數高達8、900萬人,但相關企業分散在不同產業,應對景氣及政策的彈性低,建議對弱勢、艱困產業擬妥配套,如調升最低工資時,給予半年緩衝期,或給予補貼,不要齊頭式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