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狗突衝出害女騎士慘摔骨折破相 飼主認「沒使用牽繩」遭訴
▲飼主遛狗務必繫好牽繩。圖爲示意圖,經變色處理,與本案無關。(圖/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養寵物的朋友要特別注意!桃園一名42歲的劉姓男子去年(2017)8月間,在八德區忠義路、永豐路口附近帶狗散步,但沒有用牽繩把狗狗繫好,狗狗衝出馬路,造成經過該路段的賴姓女騎士摔車,導致小腿骨折,臉部和身體也有多處擦傷,桃園地檢署認爲,他沒有系牽繩爲肇事主因,因此依照過失傷害罪嫌將人起訴。
劉姓男子去年8月11日早上6點多,帶着狗狗在住家附近散步,卻沒有使用牽繩,行經忠義路、永豐路口附近時,狗狗經過攤販邊突然竄出來,當時騎車經過的賴姓女騎士嚇了一跳,閃避不及慘摔車,導致手腳、臉部、膝蓋有多處擦傷,小腿也有骨折,臉因此破相,事後到醫院驗傷,並決定對他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劉姓男子偵訊時坦承,「沒有用牽繩繫好愛狗,狗狗衝出去時已經來不及抓住,纔會導致賴姓女騎士閃避不及摔車。」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根據雙方說法、醫院驗傷單、交通事故處理報告書等資料,依照過失傷害罪嫌將人起訴,將可能面臨6個月以下徒刑,或拘役、500元以下罰金。
臺北市動保處先前曾提到,「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2015年5月19日已經正式上路,飼主攜帶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應使用煉繩、箱籠或採取其他適當防護措施,否則可由動保處將其送交至動物收容處安置,並處新臺幣2000至10000元罰鍰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