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業救命錢 貸款與利息補貼 修法展延
因應疫情衝擊,交通部觀光局協助觀光產業(包含旅行業、觀光遊樂業、旅宿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申請期限到2022年底,並由觀光局提供利息補貼。利息補貼由承貸的金融機構每月向觀光局申請,依照中華郵政公司兩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現爲1.095%)補貼,未達該利率者,以實際核貸利率補貼。
目前週轉金貸款期限最長5年(含寬限期2年)、利息補貼最長2年,用途爲支付員工薪資及其他維持基本營運所需資金。旅行公會等單位日前召開記者會提出續航計劃,並提出貸款寬限期展延需求。目前交通部已同意延長,並邀集金融主管機關及銀行公會開會研商就通案處理方式給予協助。
觀光局日前表示,正在修正「振興觀光產業融資信用保證貸款及利息補貼作業要點」,13日函文金融機構轉知所轄分支機構,可依現行要點規定視觀光產業實際需求給予「寬限期」及「貸款期限」展延,預計在5月完成法制作業程序。
「利息補貼」期限延長部分,觀光局指出,若觀光產業依修正前要點申貸週轉金貸款利息補貼的期限已到期,將溯及至原利息補貼到期日繼續辦理延長。據悉,「利息補貼」、「寬限期」會朝延長一年研議,也會避免寬限期延長,導致本金攤還時間壓縮,反而造成業者負擔,會將「貸款期限」一併納入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