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貼公告!15天沒權狀「視同放棄車位」 苦主氣炸:又來一遍
本站曾報導《車位有權狀「竟要求抽籤」 管委會:住戶沒位子》,指出管委會要求車位抽籤,原因是有住戶沒車位,荒謬的理由讓住戶無法接受。而最近一名網友哀怨直呼,最近管委會公告,要住戶拿出車位權狀,若15天內無法證明,車位就要歸一名林姓女住戶所有,真相超荒謬,氣得原PO崩潰,「這種人要怎麼處理啊?」
「啊現在又來一遍?」一名網友在臉書《爆怨2公社》轉貼巴哈姆特貼文,一名苦主抱怨,最近電梯出現一則公告,要求8名住戶出示車位使用權、謄本附屬車位坪數等,一旦15日後拿不出證明,就會歸林姓女子所有。
實際打開原文,苦主透露,當初房子還在建造時,建商無預警倒閉,而林女買數戶法拍屋,認爲自己擁有「至少有十個車位」,因此在104年就告過一票住戶,想要奪回車位,但當時鬧上法院後,明明早已拿回5個車位使用權。
轉眼間6年過去,林女最近又不知哪根筋不對,想拗回8個停車位,而原PO就是苦主之一,讓原PO相當氣憤,「15天之內沒有人提出證明就全都是你的嗎?重點是她根本不住這裡,這種人要怎麼處理啊?」
▲管委會公告曝光!(圖/翻攝巴哈姆特)
求救文曝光後,網友也紛紛看傻,「建議還是先跟管委會確認,是否確認對方有產權?怎麼會發這個公告」、「停車位不算住宅,只算土地所有權的一部分唷」、「建議先找到以前的判決書,這樣比較有利」、「你們社區管委會腦子抽筋嗎」、「管委會有公權力喔?」「 別理他們,這是提早領年終的好機會,侵佔後再反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