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升級 智能網聯汽車駛上快車道

記者 吳博峰 文/攝

伴隨智能網聯汽車市場滲透率持續提升,如何保障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關係着汽車消費市場的平穩發展。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安全技術性能,規範智能網聯汽車營銷宣傳,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通知》的發佈對處於快速發展階段的智能網聯汽車而言頗具現實意義。

規範市場營銷宣傳

智能網聯汽車憑藉先進的傳感器和算法,爲消費者帶來了獨特的用車體驗,深受市場追捧。中國汽車流通協會數據顯示,2024年新能源乘用車L2級及以上的輔助駕駛功能裝車率近七成。同時,作爲智能駕駛的基礎功能之一,全速域ACC自適應巡航功能目前在乘用車整體市場裝車率超五成。

中國汽車流通協會乘用車市場信息聯席分會秘書長崔東樹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智能網聯汽車給消費者帶來全新的駕乘、第三空間以及休閒娛樂體驗,尤其是整車智能化應用更符合主流消費羣體的用車需求。隨着消費升級趨勢日漸明顯,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未來還有更大提升空間。

智能網聯汽車在給人們帶來全方位舒適體驗的同時,如何保障用戶實際應用過程中的安全性?此次准入規範的升級,正是針對這一問題精準施策。

今年以來,各大車企掀起了針對智能輔助駕駛的市場營銷浪潮。爲了吸引消費者關注,部分車企在宣傳智能駕駛功能時誇大其詞,導致消費者對智能網聯汽車的認知產生偏差。例如,部分車企宣傳的自動駕駛功能實際上僅爲組合駕駛輔助系統,卻在對外宣傳時主打“自動駕駛”概念,不僅會讓消費者產生錯誤認知,還可能因此導致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

對此,《通知》要求,企業在命名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或功能時,必須避免使用可能誤導消費者認爲該系統具備自動駕駛能力的用語。在營銷宣傳方面,企業向消費者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不得虛假、誇大系統能力或引人誤解。崔東樹認爲,這對於當前市場上魚龍混雜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來說尤爲必要,不僅能夠保護消費者知情權,也促使企業更加專注於技術研發和產品質量提升。

與此同時,智駕車賽道上的混戰也引發了消費者對於安全性的擔憂。部分企業在追求技術創新時,忽視了產品的安全性。因此,關於車輛產品主要技術參數內容,《通知》增加了對車輛感知定位、組合駕駛輔助系統、智能駕駛操作系統等管理,車企需要根據車輛產品情況填報其中適用的技術參數。

記者注意到,《通知》發佈後,某自主汽車集團率先響應並承諾“所有安全投入絕不轉嫁用戶成本,所有技術升級絕不妥協安全底線,並將構建包括開發准入、產品使用、售後服務、用車兜底保障的全域智行安全守護體系”。

崔東樹認爲,今年我國智能網聯汽車銷量有望突破千萬輛大關。《通知》的出臺對於規範市場秩序、保障消費者使用安全具有重要意義。未來,隨着准入規範的進一步完善和執行力度的加強,智駕車賽道上的競爭將更加公平有序。

強化軟件在線升級管理

隨着汽車軟件代碼數量增多,OTA已經成爲汽車召回實施的重要方式。截至2024年底,市場監管總局共收到企業報告的OTA升級活動4047份,涉及車輛4.86億輛次。2024年,汽車企業實施遠程升級(OTA)召回19次,涉及車輛406.8萬輛,同比增長246.8%。

作爲智能網聯汽車的特點之一,利用OTA實現軟件系統升級是車企的慣用方式。記者注意到,近年來,智能網聯汽車OTA升級日益頻繁,部分車企每年進行的OTA升級次數甚至達數十次。但部分企業在升級過程中存在操作不規範,甚至出現因升級導致車輛出現故障的情況。

爲有效避免此類問題發生,《通知》細化了OTA升級的管理要求,提出汽車生產企業應主動履行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要根據《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召回及軟件在線升級管理與技術指南》,加強與研發生產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及開展OTA升級活動相適應的能力建設。企業要對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及OTA升級活動開展充分的測試驗證,明確系統邊界和安全響應措施,確保控制策略合理,嚴格履行告知義務,確保在開發、生產、運行等階段進行有效的安全管理,不斷提升產品功能、性能和質量安全水平。

《通知》提出,企業實施OTA升級,應當按要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市場監管總局備案,並確保實施OTA升級後的汽車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及技術規範等相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及時開展備案評估與監督檢查,規範OTA升級應用方式,避免企業通過OTA升級隱瞞車輛缺陷或規避責任。

中國金融智庫特邀研究員餘豐慧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OTA規範管理能夠確保車輛軟件升級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避免因不當升級導致的車輛故障或安全隱患。通過規範化的OTA管理,可以提升消費者的使用體驗,保證所有用戶都能公平地享受到最新的技術和功能改進,有助於增強消費者對智能網聯汽車的信任度。

引領品質化發展方向

隨着消費者對智能網聯汽車需求的日益增長,汽車產業正加速向智能化、網聯化方向轉型。這一轉型不僅要求車企具備更強的技術創新能力,還需要建立起更完善的生態體系。

業內普遍認爲,事件事故報告是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測試與安全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爲此,《通知》要求組合駕駛輔助系統使用期間發生的碰撞以及其他事故,企業在事故發生後48小時內(如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社會影響的,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提交事故信息。

加強認證服務和管理也是提升智能網聯汽車安全性的主要舉措之一。《通知》提出,推動構建智能網聯汽車質量認證體系,圍繞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功能安全、預期功能安全等領域積極推行自願性認證,服務智能網聯汽車產業健康發展。根據智能網聯汽車標準制修訂情況,及時將相關強制性國家標準納入汽車強制性產品認證。

作爲市場監管總局實施的在後市場階段針對車輛應用的前沿技術,汽車安全沙盒監管有利於更早地將前沿技術引發的質量安全問題納入監管範圍,在提高應急處置能力、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在此基礎上,新規深化了汽車安全沙盒監管機制,健全了事件事故報告與研判體系,爲智能網聯汽車的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在餘豐慧看來,市場監管總局深化汽車安全沙盒監管,不斷提升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安全性能,是一項非常有益的措施。沙盒監管允許企業在一定條件下進行創新嘗試,同時確保在實際道路上測試新技術時不會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這種方式能夠及時發現並解決潛在的安全隱患,提高行業技術水平和安全性,長遠來看,對於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義。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