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陳代文一審被控受賄1674萬餘元

據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2024年6月20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貴州省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廳長級幹部陳代文受賄一案。

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陳代文利用擔任思南縣副縣長,原縣級銅仁市委副書記、市長,碧江區委書記,銅仁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爲相關單位和個人在房地產開發、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招商引資、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674萬餘元,其中763萬餘元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陳代文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陳代文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陳代文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