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鼓勵虛擬電廠爲電力系統提供靈活調節能力

11月5日,《國家能源局關於支持電力領域新型經營主體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公佈。該意見指出,新型經營主體應當持續提升技術管理水平和調節能力,更好適應新型電力系統需要。鼓勵虛擬電廠聚合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新型儲能、可調節負荷等資源,爲電力系統提供靈活調節能力。支持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等開展智能微電網建設,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納水平。探索建立通過新能源直連增加企業綠電供給的機制。新型經營主體原則上可豁免申領電力業務許可證,另有規定除外。電網企業要做好新型經營主體並(聯)網或平臺接入等服務,明確服務流程、可接入容量等信息,提高服務效率。

零碳解讀:新型經營主體是具備電力、電量調節能力且具有新技術特徵、新運營模式的配電環節各類資源,分爲單一技術類新型經營主體和資源聚合類新型經營主體。其中,單一技術類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包括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儲能等分佈式電源和可調節負荷;資源聚合類新型經營主體主要包括虛擬電廠(負荷聚合商)和智能微電網。虛擬電廠是運用數字化、智能化等先進技術,聚合分佈式電源和可調節負荷等,協同參與系統運行和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智能微電網是以新能源爲主要電源、具備一定智能調節和自平衡能力、可獨立運行也可與大電網聯網運行的小型發配用電系統。配電環節具備相應特徵的源網荷儲一體化項目可視作智能微電網。

編輯 陶野 校對 柳寶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