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要嚴查4類退休老人?涉及到的人要當心了,希望其中沒有你

我國開始嚴查這四類退休人員,涉及到的人要當心了,希望其中沒有你!

近些年來,伴隨着我國老齡化人口的加劇,養老基金支付壓力也在與日俱增,而爲了保障養老金的正常發放,我們不僅已經明確了延遲退休的具體時間及年齡,同時,還加大了對養老金領取行爲的嚴查。

今年以下這四類退休老人及其家屬要特別注意了,

而爲了保障養老金正常發放,國家除了會出臺各種各樣的政策,同時還在加大對養老金領取行爲的嚴查,

比如此前,就有不少地方對違規領取養老金的人員作出了嚴格處理。

相關真實案例:

赤壁市對冒領去世母親7萬元養老金的子女,給予了刑事拘留處理。

德安縣社保中心對服刑期間違規領取養老金的某退休人員,要求退還2.4萬元的養老金。

可見,國家對養老金的嚴查力度正在不斷加大。所以,對於廣大退休人員及其家屬,在領取養老金的時候,這4類情形千萬不要去觸犯,否則就得面臨處罰:

第一,觸犯法律的人員

國家有明確規定:

對於那些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罰服刑期間的退休人員,是不能領取養老金待遇了,而且無法參與養老金的上漲。

如果本人或者家屬採取某種隱蔽手段、仍然繼續違規領取養老金,這種行爲同樣也會被嚴查。而且遇到了這樣的情況,大家一定要“敏感”一些、就算有關部門沒有處罰我們,也應該主動上報,保護社保基金的安全。

第二,退休人員去世後,子女繼續冒領養老金

按照國家現行的社保養老金政策,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其去世後的次月,養老金待遇便停止發放,若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當中還有餘額的,繼承人可以依法繼承,並依規支取。

但是,若家屬隱瞞老人死亡不報,甚至仍替領養老金待遇,則屬於違規、違法行爲。一旦被社保部門覈實,那麼替領部分的基本養老金不但要被追回,還要對替領養老金的家屬做出相應的處罰。

比如此前就有一起騙保案件,子女隱瞞父親去世6年,冒領養老金超20萬,最後獲刑4年”

還有一個新聞:一男子將病逝母親藏在冰櫃近7個月,只爲騙取每月4000元的養老金,最後被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

在這提醒大家,國家相關法律,欺詐騙保是要坐牢的!千萬不要知法犯法!

第三,重複領取的人員

根據相關規定,一個人只能領取一份養老金待遇,如果同時購買了居民社保和職工社保,或者同一個人在兩地參與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像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對其中一份辦理退保。

一方面是因爲:即便一個人繳納了兩份社保,將來退休領取養老金時,也只能二選一,另一份即便交滿15年,也是無效的。

另一方面:如果有人交了兩份社保企圖將來退休的時候領取雙份待遇,一旦被查到,不僅要退還以前領取的養老金,而且還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得不償失。

早些年,由於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沒有實現,所以很多省份的養老保險參保數據沒有合併,因此有些人就鑽空子重複領取養老金。

但是這些年,全國統籌已實現,各省的信息也合併在一起了,因此很容易查實這種違規行爲,一旦被查到,那麼就會責令返還多領的養老金,甚至會受到相應懲罰。

第三種,隱瞞或造假獲取養老金

比如,僞造材料補繳養老保險試圖獲取養老金,還有就是故意僞造年齡,來獲取養老金待遇,這種情況如果一旦被發現,後果也會很麻煩,最後肯定是要面臨追責的。

第四種,下落不明、失蹤超半年的退休人員

按照社保制度:

如果退休人員失蹤超過了6個月,下落不明、生死未卜,那麼養老金就會暫停發放。

所以這種情況也是會被嚴查的,如果發生了這種情況一定要及時報告,千萬不要“耍小聰明”試圖隱瞞然後冒領養老金,因爲很多地方的養老金資格認證是要求一年一次、或者半年做一次,是很容易被識破的,一旦查實將會受到嚴肅處理。

當然,相關規定也明確,如果後續走私的老年人又回來了,那麼國家也會繼續發放養老金,並且將之前停掉的養老金一併發放。

總之,社保制度和養老金認證辦法越來越嚴密,奉勸少數人不要抱有僥倖心理,相信2024年在各級社保部門的“大力圍剿”之下、少數養老金“蛀蟲”將會無處遁形。

對此,你怎麼看呢?你支持嚴查嗎?

圖片來源網絡

侵權聯繫必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