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法 籃協:再研究細節
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通過,各單項協會之後可能將面臨改選,籃球協會則表示,必須等三讀通過,正式公告上路後,纔能有所因應。
各單項協會面臨改選,包括理監事、委員代表都將有所影響,還有最受矚目的民衆可以個人名義成員會員,體育署署長林德福,也將開始與各協會接觸。
對此籃協秘書長李一中表示,國民體育法的條文修正草案,需等到三讀通過,正式公告後,協會將對所有細節進行通盤研究,屆時纔有進一步的作法,尤其在會員部份,籃協需要更進一步做了解。
修正草案在3日初審通過後,預計最快5月底三讀通過,6個月內有82個特定體育團體修改章程,並重新改選。
國民體育法對臺灣的體育改革是很重要的里程碑,不過需要謹慎執行,因IOC(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國際奧會)向來反對政府幹涉體育運作,違反體育自主的精神。
科威特就因政府過度涉入,被IOC停權,接着FIFA(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國際足總)、FIBA(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國際籃總)也跟進,使國家隊面臨禁賽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