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四排放舊車以舊換新有補貼了!

1月8日,爲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根據《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國發〔2024〕7號),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於2025年1月5日聯合發佈《關於2025年加力擴圍實施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政策的通知》(發改環資〔2025〕13號),旨在進一步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促進綠色低碳轉型。在車類領域,此次政策涵蓋設備更新與消費品以舊換新兩大部分,帶來諸多利好。

消費品以舊換新方面(汽車、電動自行車):

1. 汽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擴大:將符合條件的國四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納入可申請報廢更新補貼的舊車範圍,個人消費者報廢一定年限前註冊登記的汽油、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或新能源乘用車,併購買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可獲得相應補貼。

2. 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標準完善:個人消費者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乘用車併購買乘用車新車的,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5萬元,購買燃油乘用車單臺補貼最高不超過1.3萬元。

3. 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加快推進:各地區完善補貼實施細則,優化補貼方式,簡化操作流程,加強市場監管,對個人消費者交售用於報廢的老舊電動自行車並換購新車的,給予以舊換新補貼;對交售用於報廢的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並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新車的,可適當加大補貼力度。

設備更新方面(貨運、公交):

1. 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支持範圍擴圍:在2024年政策基礎上,將補貼範圍擴大至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貨車,補貼標準按照《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交規劃發〔2024〕90號)執行。

2. 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提高:推進城市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城市公交車和超出質保期的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額由6萬元提高至8萬元,各地可保持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基本穩定,並自主確定車輛更新補貼標準。

此次政策的實施,將爲車類相關行業注入強勁動力,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消費市場繁榮,爲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綠色低碳目標作出積極貢獻。各地區、各部門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資金支持,優化參與門檻,簡化補貼流程,規範市場秩序,確保政策落地見效,讓企業和消費者充分享受政策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