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將上路申請案暴增? 國土署:既有法規仍在送件仍需審議
▲國土計劃法明年4月將上路,傳出地方政府收到的申請案暴增,對此,國土署表示,既有法規仍在,因此送件仍需審議。(圖/取自Pixabay)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國土計劃法明年將上路,各縣市傳出土地變更案量暴增。對此,國土管理署今(10日)表示,現行既有土地相關法令及審查機制仍在,因此目前送件之申請案仍應遵守審查機制及依法審議,並非受到國土計劃施行而有所影響,強調地方政府勿將所有土地限制問題,通通推給國土計劃上路。
國土管理署說明,在國土計劃法實施前,已取得覈准的變更編定案件,未來得從事繼續合法使用。有關現行小面積的「使用地變更編定」案件,未來將轉軌爲「應經申請同意使用」機制,如尚未經覈准變更編定,只要符合「取得興辦事業計劃覈准函」,且「符合所在國土功能分區的容許使用規定」2項要件,就能轉軌國土計劃法繼續申請;現行大面積的「開發許可」案件未來將轉軌爲「使用許可」機制,並強調未來申請書件及審查項目均會更加簡化。
國土管理署另表示,後續將透過轉軌銜接機制,讓未能及時完成開發許可的案件,如申請人已取得之興辦事業計劃、環評、水保等相關覈准文件,在未來申請「使用許可」時皆得延用,並適用相關簡化程序,以維護民衆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