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邊幽會人妻再奔摩鐵 他挨告冤喊:只是朋友 要賠40萬
新竹一名已婚男子與已婚女子不倫戀,兩人被抓包曾去海邊約會後直奔摩鐵開房。(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一名已婚女子與楊姓男同事不倫戀,數度同遊看海併到摩鐵發生性關係,但姦情均被雙方的配偶察覺,楊男慘被女方的配偶告上法院求償撫慰金。新竹地院審結,判楊男要賠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阿光(化名)主張楊男介入他的婚姻,與他老婆不倫戀,且楊妻也知情,輾轉把兩人不倫戀的對話紀錄傳送給他;對話中,楊男與他妻子數度以「老公」、「老婆」互稱,訊息充斥性暗示。
阿光控訴,妻子出軌被抓包後搬出家中卻變本加厲,兩人曾於去年10月間前往新竹看海,同日下午便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爲,隔月又兩度前往汽旅歡愉,認爲兩人行爲明顯逾越男女正常分際,破壞他的婚姻家庭生活美滿,故提告要求楊男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對此,楊男辯稱,他與女方是在工作場合認識,僅是一般朋友關係,絕無逾越分際,且阿光提出的證據也無法證明他有侵害配偶權。
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楊男與女方的對話紀錄,發現兩人訊息提及,「愛你我的老公」、「老婆我想你」、「想跟老婆約會」、「我碰你」、「哪有不喜歡,我喜歡老公碰我」、「我喜歡跟老婆接吻還有跟老婆做愛」、「跟自己真正愛的人很舒服的」等語,此外還有兩人出遊相互依偎的親密合照與汽車旅館的手機定位紀錄等,故不採信楊男辯詞。
法官認爲,兩人的訊息內容明顯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破壞阿光的婚姻幸福美滿,情節重大,認爲阿光求償有理,審酌情節與雙方經濟能力等一切情狀,認爲楊男須賠償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