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礦業:擬不超3億元進行證券投資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月18日,海南礦業公告,公司擬提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經營管理層決定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的子公司以不超過3億元的自有資金進行證券投資,在證券交易場所進行證券(含股票、基金、債券等)二級市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