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婦拿整瓶熱水狂灑 前夫裸下體驚逃險死!判決結果出爐
尤姓婦人與前夫發生衝突後,拿整瓶滾燙的熱水潑灑前夫下體,全身50%三度燒燙傷,被依重傷害罪判刑5年2月。(示意圖,資料照片/郭良傑高雄傳真)
65歲尤姓婦人與蕭姓前夫長期感情不睦,經常發生衝突,兩人因家暴協議離婚後,蕭男要把尤女趕出家門,前(2022)年3月9日下午尤女趁蕭男睡午覺時,拿整瓶滾燙的熱水潑向蕭男,蕭男被燙得痛到驚醒後,脫了褲子裸露下體逃出,向住附近的里長求救,送醫後蕭男全身有49%的三度燒燙傷一度命危,搶救了3個月才脫離險境,高雄地方法院依重傷害罪判尤女5年2月徒刑。
判決指出,蕭男和尤女結婚多年,但兩人感情不睦,2021年9月,兩人發生家暴衝突後,蕭男向法院聲請家暴保護令獲准,並隨即與尤女協議同意離婚,雙方在協調過程中,蕭男還要把尤女趕出家門,但兩人還同住在一起,仍然衝突不斷。
前年3月9日下午4點,兩人又發生口角,蕭男吵完後就跑回房間睡覺,尤女竟趁蕭男熟睡時,竟拿着電熱水瓶,將整瓶滾燙的熱水朝蕭男身上潑下去,蕭男被燙得痛得驚醒,趕緊脫掉沾滿熱水的褲子,裸露下體就衝出門,跑去附近的里長辦公室找里長求救。
里長隨即打119求助叫救護車並報警處理,蕭男送醫時,全身有40至49%的三度燒燙傷,甚至出現急性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等傷害,在醫院救治3個月後,幸運的從鬼門關撿回一命。
尤女從偵查到審理都否認犯行,辯稱是蕭男自己倒水時沒注意,燙傷他自己,她聽到熱水瓶破裂倒下的聲音,趕過去看到蕭男已被熱水燙到,但檢方根據蕭男的供詞,加上里長、員警調查的職務報告等相關事證,不採信尤女說詞,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尤女。
法官審理後認爲,尤女的不滿起因於她與蕭男互控外遇的感情糾紛,且蕭男要求她搬離住處,雖有怨懟、教訓蕭男之意,但應尚無置蕭男於死之決心,主觀上並無殺害蕭男的犯意,改依重傷害罪判尤女5年2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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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