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停工非負債 經部:停建纔會使臺電破產
經濟部次長杜紫軍28日表示,就會計準則而言,核四「停工」,仍是臺電資產,不會成爲負債;但「停建」就會由投資轉爲負債,造成臺電破產。
杜紫軍28日上午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能源國家型科技計劃與發展替代能源以實現非核家園的能源自主進程」,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詢。他在接受採訪時說,停工和停建實質上一樣,就是停止興建,核四停工是依據立法院要求和決議,停工後仍屬臺電資產,不會成爲負債,至於未來要不要復工,交由全民公投決定。
杜紫軍指出,在會計原則上,如核四停建,就會一次性提列虧損,核四工程將由投資轉爲負債,造成臺電破產,可能要增資,也是一種全民負擔。
杜紫軍說明,假設用天然氣取代核四發電量,成本價差爲14%;以天然氣完全取代核能發電,成本價差將達4成。
如果不要核四,且核一二三廠如期除役,杜紫軍解釋,在節電成效顯著,我國經濟發展未高度成長的前提下,到2021年,電力備用容量率大概會是5%左右,「從過去經驗來說,會有限電問題。」
杜紫軍解釋,核四的作用是爲了因應未來發電量增加,以及火力電廠陸續退役等情形,若核四不能供電,就要考慮其他替代能源選項,這也是決定召開全國能源會議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