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小三接吻照放「手機桌布」 離婚還向老婆求償500萬
▲男子大刺刺將與小三親吻的照片放手機桌布,提出離婚後卻向妻子求償500萬。(圖/達志示意圖)
一名已婚男子與暱稱「寶寶」的女子發生婚外情,並把2人親吻的照片,大刺刺設成手機桌布,再對妻子提離婚訴訟,並向妻子求償500萬。臺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爲,男子與妻子的婚姻破裂,責任不能都歸咎在妻子身上,駁回男子的請求,判決敗訴。
該名男子強調,太太的工作是老師,年收入超過100萬,但都不願意負擔孩子的教育費、生活費,個性自私又沒有家庭觀念,甚至和男性友人有「不正當關係」,纔會訴請離婚,並求償500萬。
妻子卻表示,是她發現丈夫有婚外情,手機裡都是和小三的親暱照,甚至親吻的照片就設定成手機桌布,丈夫纔是導致婚姻破裂的主因。
法官則認爲,檢視男子手機裡與「寶寶」的對話,出現「來幫妳洗澡」、「即使錯過我們仍然相愛」等語,駁回男子的請求,判決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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