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大法官失職!幸福盟拒接受「釋憲結果」:這是霸凌多數民意

大法官24日下午宣告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的規定違憲,多個反同團體司法院外高舉白布條抗議。(圖/記者林裕豐楊佩琪攝,下同)

記者莊智勝綜合報導

司法院大法官24日針對臺北市政府同志運動祁家威聲請的同性婚姻釋憲案作出解釋,指《民法》不允許同性結婚爲違憲。對此,下一代幸福聯盟表達強烈不滿,晚間發表聲明指稱「無法接受釋憲結果」,認爲少數司法菁英不應霸凌多數民意,未來將會持續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大法官失職。

幸福盟指出,對於釋憲結果感到非常失望,爲避免日後立法院推出有害兒童權益及改變婚姻定義法律,將鼓勵公民投訴「罷免不傾聽民意的立委行動」,同時還將推動「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公投行動,拒絕大法官擅自定義屬於人民的婚姻家庭。

「少數司法菁英霸凌多數民意!」幸福盟司法院陳情行動總召遊信義認爲,司法不應侵犯立法,當同婚相關草案在立法院已經進入討論階段時,大法官不應阻礙立法機關自由形塑同志保障制度的立法空間;此外,遊信義還懷疑,此次釋憲有政治力介入,「大法官做出民法違憲的解釋一點都不令人感到意外,畢竟這是支持同婚的一方從頭到尾、球員裁判的結果!」痛批整場同婚釋憲是一出「政治鬧劇」。

對於未來動向,幸福盟家長代表曾獻瑩提出3大行動,包括持續向監察院陳情,調查大法官失職;鼓勵民衆投入罷免悖離民意立委的公民行動;最後,幸福盟將持續投入推動「婚姻家庭,全民決定」公投行動。曾獻瑩強調,「少數司法菁英不應壟斷婚姻定義的決定權,重大議題應交付公投,不論是立法院或是大法官,都沒有資格改變屬於全民婚姻的定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