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孫子卻不許在兒子家住
李老太兒子是公務員,三十多歲才結婚,娶了事業編的兒媳,李老太和老伴在縣城全款給兒子買了120平方的大房子,只寫了媳婦一個人的名字!買東買西又花了幾十萬,終於兒子結婚了,老兩口兒,心裡雖有不悅,畢竟是兒子結婚了,所以他們心裡由衷爲兒子高興。
媳婦兒很爭氣,第二年就爲他們添了一個大孫子,李老太光榮上崗,承擔起鬨孫子的重任,哄孫子可以,必須哄,但李老太卻不能住在兒子的家裡,因爲兒媳婦兒不同意。所以晚上媳婦兒一家吃完飯,李老太把孩子哄睡,李老太就得回到兒子爲自己租的小房子裡,第二天早上起早,兒子兒媳上班,李老太再來哄孩子!
李老太看着孫子高興,想着兒子傷心,含辛茹苦把兒子養大,給兒子買了房子成了家,又來兒子家哄孫子,卻不能住在兒子家,忙忙活活一輩子,這是爲了啥?
這都是我們身邊的事兒,你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