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疑濫用媒體採購案 監察院自動調查

監委美玉。(圖/記者賴於榛攝

記者潘永鴻臺北報導

有關花蓮縣政府辦理25件「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疑有濫用公務預算委託記者蒐集輿情影響媒體報導方向等不當情事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趙永清20日申請自動調查,瞭解花蓮縣政府辦理上開採購案有無違失,以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記者收受政府利益,有無相關監督機制。

根據《鏡週刊》報導指出,傅崐萁9月底因合機炒股案入獄服刑後,從去年底開始,花蓮縣府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每個標案從14萬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王美玉表示,花蓮縣政府辦理上開採購案的理由、得標廠商及相關法令依據爲何?相關採購作業流程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及預算法等相關規定?媒體記者的天職在監督政府,卻違背新聞倫理規範私自接受政府標案,招致媒體公信力嚴重斲傷,尤其上開採購案得標者包括客家電視臺原住民族電視臺等臺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之媒體記者,其始末實情爲何?

王幼玲指出,該等記者參與上開採購案投標,相關人員有無違反公廣集團不專爲政府或某一政黨服務、以服務公共利益經營理念?相關人員有無涉及疏失責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對於媒體記者疑收取政府機關利益,影響報導方向,有無相關監督機制?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