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遇強震苗栗縣府送暖 7月旅遊團赴花蓮「每人最高補助1千元」
▲0403地震重創花蓮,苗栗縣政府推出獎勵團體赴花蓮旅遊補助方案,協助花蓮重建。(圖/記者楊永盛攝)
記者楊永盛/苗栗報導
「0403花蓮強震」重創花蓮民生經濟和觀光產業,苗栗縣政府爲發揮友愛精神,訂定獎勵苗栗團體赴花蓮旅遊補助計劃,7月起縣內20人以上團體到花蓮,每人住宿補助最高1000元,促進花蓮、苗栗縣市社團交流,也能協助花蓮觀光產業復興。
強震重創花蓮後,苗栗縣長鍾東錦5月28日在縣務會議裁示,要求主計處、財政處、文化觀光局、社會處及民政處共同研擬「獎勵苗栗團體遊花蓮補助計劃」,鼓勵勞工團體、農漁會、宮廟、社區發展協會和社團等,舉辦年度考察或自強活動時,能踊躍至花蓮業務交流,達到促進花蓮觀光旅遊產業發展。
▲0403地震重創花蓮,苗栗縣長鍾東錦(右)推出獎勵團體赴花蓮旅遊補助方案,協助花蓮重建。(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鍾東錦表示,苗栗與花蓮在許多方面有着密切的關聯,花蓮吉安等鄉鎮移居許多苗栗縣民,花蓮當地宮廟與苗栗縣公館鄉五穀宮、通霄鎮白沙屯拱天宮等宮廟,都有着香火相連,希望藉由團體旅遊達到增加旅遊人數、提升住宿需求、促進旅行業及交通發展,推動整個花蓮地區的經濟發展。
文化觀光局長林彥甫表示,這項計劃補助對象以縣內立案的人民團體爲主,每團至少20人以上至花蓮縣交流參訪,行程需安排花蓮縣2個景點,兩天一夜以上行程必須全團全程安排住宿花蓮合法旅宿業,並使用合法交通工具,原則每人每晚補助500元、上限爲住宿兩晚補助每人1000元。
▲0403地震重創花蓮,苗栗縣政府推出獎勵團體赴花蓮旅遊補助方案,協助花蓮重建。(圖/苗栗縣政府提供)
縣府說,團體旅遊花蓮的補助計劃,從今年7月1日至11月15日止,補助方式採事前報備、事後覈銷,人民團體出團前需事先向管轄機關報備,社會處負責社團、社區協會;農業處負責農漁會;民政處爲宗教寺廟團體;勞青處包括勞工團體;文觀局爲觀光、文化及客家團體,補助計劃直到經費用完爲止;以加速帶動花蓮觀光產業復甦,落實災後振興。
詳細活動參與訊息請至苗栗縣政府全球資訊網-中文網:https://www.miaoli.gov.tw/、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官方網站:https://www.mlc.gov.tw/、苗栗文化觀光旅遊網:https://miaolitravel.net/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