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江西男子買新車請客酒駕身亡,家屬起訴同飲者索賠30萬,判了

常言道:酒雖好,但卻莫貪杯。酒精因其構成會對人的大腦神經產生刺激作用,降低行爲人處事時的自我控制和自我辨別能力。

有人曾言:酒壯慫人膽。不可否認的是,有時候確實在酒精的刺激下令內向靦腆之人有開口交流之舉,也讓至交好友藉此一醉方休,但也有惡人藉助此完成犯罪之行,在道路上因酒駕、醉駕導致的傷亡事故更是不勝枚舉。

喝酒誤事,行事不喝酒。在江西,一名程姓男子在與四位好友暢飲後,無意間在隔壁發現另一好友也到此地聚會,於是結束上一場的酒會緊接着便與這好友開啓新一輪的共飲,在結束後他載着好友一同回家,不料卻發生車禍,自己連同好友一同不幸離世。

這本應是程先生個人酒後開車導致的交通悲劇,其家屬得知當天還有四位酒友與其共飲時,便將他們全部告上了法院,認爲酒友們沒有承擔共飲者的責任,應對給予自家一定的賠償。那麼,對此法院將做出怎樣的判決呢?

程先生出生於江西一普通人家中,他從小便性格活潑外向,結交了不少好友。在父母的扶持下,程先生順利完成高中學業,參加高考,並被當地一所知名大學錄取。

在畢業季時,程先生應聘於本市一家企業上班。眼見大學的好友都即將各奔東西,尋求各自的前程,程先生心中五味雜陳,戀戀不捨。幾個人最後在餐館聚餐,約定今後多練習,闖出自己的精彩人生。

然而,白駒過隙,歲月流逝。程先生按照家裡的安排與方女士相親戀愛,成婚生子。生活上的忙碌逐漸沖刷了當初約定的誓言,程先生同原來的好友交流越來越少,甚至有些已經從通信錄中消失了。

值得慶幸的是,得益於程先生大方爽朗的性情,在公司裡很快與同事打成一片,並取得了優秀的業績。在他30歲時,用積攢下的錢財購買了一輛新車,坐在調試好的舒適座椅上,開着車窗感受和煦的微風,程先生心中愜意極了。爲慶祝自己購入新車,也增加自己與同事們之間的感情,程先生當即便聯繫了四個平時與自己要好的人相約晚上來市內某KTV聚會。

當晚,程先生提前預定了不少的酒水,在他看來,酒精能讓人放鬆神經,今夜註定不醉不歸。不久後好友們也紛紛到場,大家各自端起杯子暢飲,不一會兒便滿面通紅,開懷大笑。就在程先生推開包廂的門準備上廁所時,卻無意間看見曾經的大學室友李先生正從自己隔壁包廂推門而出。

歲月匆匆,在李先生臉上留下不少痕跡,但程先生還是一眼將其認出,隨即便馬上過去和李先生打了招呼。故友相見,李先生也十分激動,二人約定在程先生的酒會結束後再相聚暢談。

將近凌晨時分,程先生同行幾人都醉意熏熏,準備回家。因心裡掛念待會還要和李先生相聚,程先生此時心情澎湃,雙目晶亮清透,絲毫看不出因酒精而精神萎靡的模樣。他向朋友表示自己還要和一故友相敘後便讓其他人先行離開了。隨後自己前往李先生的包廂同其繼續暢飲聊天。

二人又談了一個多小時,此時天空鴉色沉沉,涼風四起,不斷擊打着玻璃,李先生也表示自己要回家了,程先生這才意猶未盡地結束了聚會。

隨後,他打算讓李先生坐自己的新車一同回家,想到程先生之前攝入酒精量較多,李先生明顯有些猶豫,並勸誡好友不要醉酒駕車,然而程先生卻對此充耳未聞,表示無礙,並催促李先生一同離去。一番掙扎過後,李先生最終還是坐上了副駕駛的位置。

在駕駛過程中,程先生還在與李先生閒聊,因深夜狂歡,此時散場又驟然放鬆,程先生的頭部也出現陣陣疼痛,說話的聲音越來越小。而李先生也昏昏欲睡,沒有注意到前路。就在此時,程先生的頭猛地垂下,腳下速度也加快,但轉彎時的方向盤卻沒有及時調轉,導致車輛狠狠撞上旁邊的橫欄,李先生當即因巨大的衝撞力而身亡,程先生在被人送往醫院後也因搶救無效而離世。

隨後,死者家屬在瞭解此事後,一方面爲程先生過早逝世而滿心悲痛,一邊將最先與程先生共飲的四人告上法庭,索要賠償。

程家人認爲,身爲共飲者,應當對程先生後續的舉動行爲進到合理的安全提醒與勸阻義務,但四人僅是各自回家,應當對程先生後續的死亡負擔一定責任。

在我國民法典中,規定存在以下四種情況時共飲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1.強迫性勸酒;2.明知不能喝酒仍勸酒;3.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4.酒後駕車未阻攔導致發生車禍。

在本案中,程家人無法就共飲四人是否對程先生有勸酒行爲做出舉證,如“不喝就不夠朋友”“一定要乾了這杯纔夠意思”等。同時,程先生爲本次酒會的組織者,通過其邀請同事共飲的舉動可以推斷出其身體允許飲酒,且無不良疾病導致程先生對酒精過敏,也無法證明其同事在明知程先生不能飲酒的情況下勸其喝酒。

同時,程先生在結束第一場酒會時,仍然神情自若,有自我控制和認知能力,沒有因醉酒而神志不清。程先生並未失去對身體的支配權,且其表示自己仍有下一場聚會要赴約。通過他的語言可推定其有獨自安全回家的能力,且酒友無法就當前情況推測程先生在結束下一場聚會後是否會駕車回家。

綜上所述,四人不屬於共飲者承擔責任的四種情形,法院最終判決駁回程家人的全部請求。

不貪杯,不嗜酒,維護健康良好的飲食習慣,不僅是對個人生命安全的負責,也是對他人生命健康的維繫。因程先生的執意和李先生的妥協,二者都小瞧了酒精攝入的危害,造成兩個家庭的悲劇,令人唏噓。

(《回顧江西男子買新車請客酒駕身亡,家屬起訴同飲者索賠30萬,判了》文中案例源自新聞報道/裁判文書,當事人系化名;圖片皆(部分)爲網圖,與案無關;原創文章,請勿轉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