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B吸金83億 曾耀鋒判囚16年6月
前行政院政務顧問陳振坤(中)涉im.B非法吸金案,合議庭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但考量他認罪,宣告緩刑4年,得支付公庫100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引發軒然大波的im.B非法吸金案,一手主導成立im.B平臺的曾耀鋒與女友張淑芬,用假債權吸金逾83億多元,案經檢方偵結起訴30人,臺北地方法院1日審結宣判,合議庭斥責曾男及張女害投資人畢生積蓄化爲灰燼或致負債累累,依非法經營收受存款業務等罪各判刑16年6月、12年2月,另28人判刑1年到8年不等,公司判罰金1億元。全案可上訴。
其中,同案被告、行政院前顧問陳振坤,因涉及利用代書職務幫助曾耀鋒、張淑芬洗錢,合議庭將他依洗錢罪判刑1年,併科罰金150萬元,但考量他認罪,宣告緩刑4年,得支付公庫100萬元。
曾耀鋒對外以曾國緯自稱,他委由其父親曾明祥擔任臺灣金隆公司「名義」負責人,他的女友張淑芬則爲副總經理,他在2016年創設不動產債權媒合平臺,2018年間架設im.B平臺網站,並聲稱提供債權媒合服務。
im.B平臺業務員負責招攬民衆投資該平臺所上架推廣的「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等資金借貸方案,業務先出借款項給借款人,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二胎或三胎抵押權做爲債權的擔保,並透過im.B平臺將不動產債權及票貼債權上架,提供給民衆上網認購債權。
業務人員還向投資人推銷債權認購方案,並約定保證支付年利率6至13%不等的利息,用這個方式向投資人吸收投資款,從2016年至2023年共吸金83億4439萬326元,後來公司營運出現困難時,曾耀鋒、張淑芬爲免財產遭扣押,委請代書陳振坤協助將2人的房地移轉到他人名下,還將噶瑪蘭威士忌酒754瓶、高價藝術品、酒類、名牌包等物品,搬至陳振坤提供的宜蘭房屋存放。
北院審理認爲,曾男一開始僅坦承詐欺犯行,並辯稱僅有其一人涉案,審理後階段,他才願意全部認罪,但對於鉅額款項的資金流向,卻自始自終均未提出合理說明交代,難認已誠心彌補被害人的損害。
合議庭認爲,曾耀鋒不僅涉及詐欺、違法吸金,造成被害人受有極大財產損害,其創設平臺更使業務及行政人員,必須與他共同面臨重罪的刑事追訴,以及可能的民事求償,其他被告及投資人中,不乏因遭受打擊而身心俱疲,或是家中經濟遭到拖垮之狀況,影響所及難以估計,因此將曾男重判16年6月徒刑;女友張淑芬判次重的刑度12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