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營養午餐混國外雞腿詐獎勵金 營養師、業者遭起訴

去年5月基隆市爆發學校營養午餐弊案,基隆地檢署6日將相關嫌犯依《刑法》泄密罪、詐欺取財罪等,提起公訴。(張志康攝)

去年5月,基隆市營養午餐驚現麪包中有蠕動的菜蟲,經查發現基隆市某國小爆發學校營養午餐弊案,包括該校的林姓營養師、提供食材的某蔬果行黃姓負責人等人,都遭地檢署調查。基檢經過深入追查,6日上午將涉案的林姓營養師、某蔬果行負責人黃男等4人依涉犯《刑法》泄密罪、詐欺取財罪等,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指出,基隆市教育處在2021年11月到12月間,進行學校營養午餐的稽查,於基隆市某國小任職營養師的林女,爲使該校通過午餐食材抽驗,通過訊息將表定稽查的學校、人員的資訊,傳給爲該校提供營養午餐的某蔬果行負責人黃姓男子,讓黃男能夠預先準備,使得稽查喪失效果。

檢方認爲,黃男明知要取得基市府的獎勵金,依規定業者必須要提供「國產可溯源食材」且供應日數達每月供餐日數半數以上,但黃男爲降低成本增加營業利潤,同時又可詐領獎勵金。

因此,黃男在2022年間,串通配合業者,自國外進口雞腿充作履約食材,並在在國內購買少量國產雞腿混合,貼上CAS臺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冒充國產雞腿提供該某國小,向基隆市政府詐得獎勵金1萬360元。

檢方認爲,林女身爲營養師,爲爲一己之私,罔顧學生福祉,且在案情調查期間,林女仍堅決否認犯行,檢察官認爲林女犯後態度惡劣,認爲涉犯了《刑法》公務員泄漏國防以外秘密罪起訴林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另一方面,另外,某蔬果行負責人黃男,以及其配合的業者等3人,則是依涉犯《刑法》詐欺取財等罪起訴,檢察官認爲,黃男爲己利,混充食材並詐取獎勵金,惡性非輕,也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