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里恐怖情人殺女友母 一審判15年半
臺南市佳里區一起恐怖情人殺人案,臺南地院3日判處黃嫌15年6月。(程炳璋攝)
臺南市佳里區今年3月發生一起情殺案,黃姓男子不滿詹姓女友要分手,竟持鋼刀私闖詹女住處,除殺害詹母、打倒詹女阿嬤,還在1樓持刀抵詹女頸部威脅,經詹女前夫到場救出。事後,黃嫌在詹宅附近落網,臺南地院審理後,3日判刑15年6月。
29歲詹女離婚後育有1子1女,但仍與黃姓前夫同住,並帶着阿嬤同住就近照顧,父母則住在詹宅對面,經常到家串門子。
詹女在火鍋店工作,因而認識27歲的黃姓同事,兩人戀情發展不久,隨即發現黃嫌情緒起伏不定,單方面提出分手。
黃嫌對詹女突然不理睬難以接受,多次傳簡訊恐嚇,致詹女畏懼而避不見面,更申請保護令。
今年3月黃嫌持鋼刀私闖詹宅,直奔3樓,在樓梯間遇見詹女母親,竟持刀攻擊割傷詹母多處身體,見她轉身逃跑,再從背後補刺多刀,途經2樓時還出手打倒詹女阿嬤。
黃嫌追到1樓見到正要送小孩上學的詹女,持刀抵住其頸部,口稱「這都是你逼我的」,並搶走對方手機,直到詹女苦苦哀求打電話叫救護車才歸還。
詹女偷偷用手機向黃姓前夫求救,前夫趕回家,黃嫌才急忙逃走,並在附近遭警方逮捕。由於詹女母親傷重不治,黃被依殺人罪嫌起訴。
審訊時,黃嫌否認有殺人犯意,但法官認爲事證明確,3日判刑15年6月,此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