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警察拿出手銬「白嫖」得逞 男子遭判7年4月

葉姓男子謊稱自己是警察要脅白嫖得逞,被嘉義地方法院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葉男7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

葉姓男子與女子相約性交易,打算「包夜」疑似錢沒帶夠,謊稱自己是警察,聲稱要以偵辦妨害風化案爲由要脅白嫖,被識破後竟強摀對方口鼻,還拿出手銬銬住對方,進而強制性交得逞,事後還拍下對方裸照,女子不甘受辱報警,葉男卻否認強制性交,聲稱一切都是被害人自願、同意,指對方是仙人跳,但嘉義地方法院不採信葉男說法,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葉男7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2年4月26日凌晨2點左右,葉男透過微信暱稱「彈頭」的仲介與女子相約在嘉市某飯店性交易,進入房間後,葉男聲稱錢帶不夠,要下樓領錢,返回後就說自己是警察,以偵辦妨害風化案爲由,要被害女子跟他發生性關係就放過她,女子因害怕同意,但洗澡時發現葉男拿出手機錄影拍照,察覺不對勁出口制止他,高喊「你不是警察」、「救命」。

葉男見身分遭識破,竟以雙手掐住對方脖子,強壓在牀上,並拿出預藏手銬控制女子行動,強制性交得逞,並以手機拍下女子裸照,還叫被害女子背誦自己姓名、身份證號碼和住址等資料,直到清晨7點多才騎機車離去,事後被害女子不甘受辱報警。

葉男到案坦承雙方有性交易,但否認假冒警察,說裸照是女子說可以加錢拍攝,大約1000、2000元,拍照是自己留着,也沒有強制性交,只是單純與女子做性交易,至於女子身上傷勢是案發過4天才去驗,否認是他造成的,懷疑自己被「仙人跳」。

法官審理後,認爲被害女子指訴前後一致,也有諸多事證可資補強被害人指訴,足認被害人指訴內容符合實情,且案發後葉男主動聯絡女子,從雙方對話推知葉男案發後仍蓄意以裸照影像施以心理上壓力,事後葉男更以一人分飾兩角方式,向仲介謊稱會協助催討費用等,顯然已知悉強制性交的事遭察覺,爲避免遭到仲介報復,虛以委蛇。

法官審酌,葉男與女子素不相識,僅爲滿足自己性慾,竟對女子爲加重強制性交犯行,至今未與對方達成調解,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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