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策更新:國際生校外工作時間提升至24小時,換學校須重新申請學籤!
11 月 15 日,加拿大移民部長馬克·米勒宣佈了一系列和國際學生有關的政策改革,並於即日起生效實施。
一、國際生校外工作時間
根據新規定,符合條件的國際學生在課程期間每週最多可在校外工作 24 小時(此前爲 20 小時)。
來源:IRCC官網
此前,加拿大的國際學生被允許在學期間每週工作 20 小時,但在疫情期間,這一限制增加到 40 小時。
彼時,該政策的出臺是爲了解決該國的勞動力短缺問題,同時爲國際學生提供更多的賺錢機會。這項臨時政策於今年 4 月 30 日正式結束,此後便恢復到了 20 小時的工作時間要求。
米勒說:“通過將校外工作時間限制在每週 24 小時,我們可以幫助國際學生在工作和學業之間取得一個適當的平衡。”
除此之外,有關於國際學生在學期間的其他打工/工作政策仍有之前保持一致。例如,國際學生在假期間可在校內和校外工作任意小時。
二、國際生更換學校須重新申請學習許可
本次政策改革,還包括另外一項重要更新:國際學生只有在獲得新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後,才能更換學習機構。
而以前,學生只要在移民局賬戶重更新有關信息,就可以在同一份學習許可上更換學校。
IRCC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一變化符合我們爲加強國際學生項目的完整性所做的重要工作。”
加拿大政府也在加強對指定學習機構(DLI)的審查。今後,無法提交合規報告或覈實錄取通知書的留學生將面臨嚴重後果。
什麼是學習許可?
學習許可是由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事務部(IRCC)簽發的文件,允許國際學生在加拿大的指定學習機構(DLI)學習。
注意:學習許可不是簽證,申請人還需要獲得學生簽證來進入加拿大。
此前,加拿大移民局正式宣佈,前往加拿大指定機構(DLI)學習的國際學生在申請學習許可時,需同時提供各省/地方政府的一封認證信,即 Province Attestation Letter(簡稱 PAL),否則該學籤申請將被退回。
具體可以查看我們的往期文章
下面館長在爲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在讀生如何在學習期間合法打工,以及畢業後的工作簽證吧~
在校就讀階段打工
在加拿大,把學生可以工作的情況分一下類,大致有這麼三種:校內工作(Work on-campus)、校外工作(Work off-campus)、帶薪實習(Work as a co-op student or intern)。
校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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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工作(Work on-campus),顧名思義是在自己的就讀學校內部工作。
圖源:BING
如果你是持有學習許可且就讀於高等院校(University or College)的全職學生,可以在沒有工作許可(Work Permit)下,在就讀的校園內工作,且工作時長不受限制。
但是,如果屬於以下情況之一,就不能繼續校內工作了:
在停止全日制學習那一天開始(最後一個學期例外);
學習許可失效;
在休學期間;
在轉學期間,但是目前沒有在校學習。
學生可以在就讀學校校園內任何地方工作,但如果所在的學校有多個校區,一般情況下就只能在自己學習所在的校區工作。
但是也有特殊豁免條件,如果學生是助教、研究員,或者相關工作獲得了研究經費,那也可以被允許在其它地點工作,比如和學校有關聯的圖書館、醫院或研究機構。
那麼,學生在校工作的僱主可以是哪些人或者機構呢?移民局舉例如下:可以是學校、教職工、學生組織、學生本人自僱、私人公司等。
校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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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工作(Work off-campus),是相對校內工作而言,那自然就表示,校外工作的僱主和工作地點不滿足上面校內工作的條件,而是位於校外的其它個人和組織。
如果你持有有效學習許可,並在加拿大指定高等教育機構(Designated Learning Institution,簡稱 DLI),或在魁北克認可的學校或職業類中等教育機構全職就讀證書、文憑或學位課程,且課程時長超過 6 個月,那麼你也可以不需要申請工作許可在校外工作。
當然,學生必須是已經開始學習了,才能合法打工。如果某一天不符合於以上任一條件,就必須立即停止工作。此外,如果學習許可上明確寫着不允許工作,自然也不允許校外工作。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學期間留學生只能在校外兼職打工,可兼多份工作,但是每週總工作時長不能超過 24 小時。到了學校假期期間,纔可以全職打工,不過不包括項目正式開始前的那個假期。
此外,僅就讀英/法語語言(ESL/FSL)課程或其他興趣類課程,都是不允許在校外打工的。
如果學生從不滿足校外工作的狀態變成滿足所有條件,比如說就讀 ESL 課程,完成以後被一個全日制課程錄取,這時候需要向移民局申請換髮新的學習許可,才能合法打工。
帶薪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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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薪實習(Work as a co-op student or intern),Co-op 項目是加拿大高等教育中一個非常有特色的組成部分。那麼,怎樣才能申請 Co-op or Intern Work Permit,也就是帶薪實習工作許可呢?
首先,也是最基本的條件,是你就讀的課程項目必須要包含實習要求,也就是說,實習工作是你完成課程的必要條件。當然,學生必須持有該課程的有效學習許可。
其次,在向移民局申請工作許可時須提供相關證據。針對這一點,學校可以出具一份書面說明,表明學生必須完成相關實習才能畢業。
另外,帶薪實習的時間不能超過總學習時間的 50%(一般的帶薪實習項目都滿足這一條件,只佔約 1/3 時長)。
以上便是館長總結的關於留學生在校就讀階段合法打工的幾種情況及必須要滿足的條件。
下面我們再來說一說畢業後的工作許可吧!
畢業後在加拿大就業
作爲留學移民的關鍵利好政策,加拿大的“高校畢業後工作許可”(Post-Graduation Work Permit,簡稱 PGWP)一直以來吸引了很多同學前往加拿大留學。
圖源:BING
按照當前政策,國際學生在加拿大官方指定高校(DLI)以全職學生身份完成符合規定的文憑或學位課程後便可申請 PGWP;申請時需提供學歷證書、在校成績單以及學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即可,且無專業限制。
其中:
學習時間只要少於 8 個月的所有課程項目,均無資格申請 PGWP;
如果是研究生學位課程(即 Degree,不包括 Diploma 及 Certificate),且學習時間長於 8 個月,可獲得最長有效期爲 3 年的 PGWP 。
而如果是其他課程(包括本科),學習時間長於8 個月但短於 2 年的,可獲得有效期和課程時長相同的 PGWP;
課程學習時間爲2 年或以上的,則同樣可獲得 3 年有效期的 PGWP。
來源:IRCC
需要注意的是,畢業後工作許可一個人只能申請一次,而且必須在完成學業後的 180 天內申請。
在等待申請結果期間,學生可以全職工作。畢業後工作許可可以在加拿大境內或境外申請,如果要在境內申請,申請時必須還持有有效的學習許可。
如果學習許可已到期,可以先轉爲訪客身份(Visitor),即使人在境內,但可通過境外領事館申請畢業後工作許可。不過這種情況下,申請結果還沒有下來時,是不能在加拿大工作的。
前面提過學生必須以全職學生身份就讀並完成認可的課程才符合申請 PGWP 的資格,如果在讀期間因爲生病、停學或其他理由暫時休學的話,必須要獲得就讀院校的批准文件(Authorized leave documentation),學校出具的書面證明須在遞交 PGWP 申請時一併提交。此外,休學時間不能超過 150 天。
所以,以後沒有學校批准信的休學都可能成爲移民局拒絕簽發 PGWP 的理由。如果目前沒有保持全職學習或暫時休學的同學們要注意這個規定啦,儘快跟學校聯繫獲得相關證明,以免耽誤畢業後工作許可的申請。
關於PGWP的其他要求,可以查看我們的往期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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