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靠「1動作」驚險逃生! 轎車突起火燒燬車頭 回堵國道3公里

國道2號東向15.4公里大湳路段今下午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該車輛車頭嚴重毀損。(國道警方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國道2號東向15.4公里大湳路段今下午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國道警方提供/陳夢茹桃園傳真)

國道2號東向15.4公里大湳路段今下午發生一起火燒車事件,26歲的陳姓男子開到一半突然發現車輛有異,趕緊停靠路肩並先行下車逃生,豈料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路過的車輛也將驚險的畫面拍下。國道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先封閉外側車道,目前狀況已經排除。

國道勤務指揮中心表示,21日17時11分左右接獲通報,指稱國道2號東向15.4公里大湳路段有小客車起火燃燒,立即通報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並通知119派消防車,警消迅速抵達現場,封閉外側車道及路肩處理。

警方說,經查後發現駕駛爲26歲陳姓男子,陳男駕駛小客車行經上述路段,途中發現車輛有異狀才趕緊停靠路肩,自己則先下車觀望,沒想到車輛隨後就起火燃燒,警消獲報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陳男及時發現將車輛停下並逃生,未受到傷害也未波及其他車輛。火勢於17時25分撲滅,無人受傷,現場濃煙造成車流回堵約3公里,並影響主線車道車流,詳細起火原因仍待進一步鑑識釐清。

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遵守交通規則,上路前應確實檢查車輛,避免因車輛機件損壞,造成行車危險,發現車輛有異狀,應啓亮方向燈並注意後方來車,漸進式滑離車道停在路肩待援,若車輛無法滑離車道時,應顯示危險警示燈,並於後方100公尺以上擺放故障標誌,人員儘速下車面向來車,退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待援,並利用1968APP警政報案功能向國道警方報案求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