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縣科技監控露天燃燒 告發露天燃燒案件35件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每年11~12月是二期稻作收成期,爲防範露天燃燒情事,嘉義縣環保局成立管制露天燃燒16人巡查小組,針對主要種植稻作鄉鎮市熱區加強巡查及宣傳,避免有露天燃燒情事,若經查獲,最重可處10萬元。
嘉義縣環保局長張根穆表示,依據環保署6月10日新修正的「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對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者、在空氣品質惡化期間加重空氣污染狀況、違規地點位於三級防制區內、於夜間及假日、甚至影響學校等嚴重情節者 ,將依「影響程度」加重處分。
環保局統計,嘉義縣今年至今已告發露天燃燒案件35件,其中夜間及假日違規11件,約佔3成,每年10月至隔年3月空品不良季節期間,將依新修正裁罰準則加倍處分。
▲露天燃燒相當影響空氣品質。(圖/記者翁伊森翻攝)
環保局呼籲,爲因應11月起空品不良季節及二期稻作收割期,環保局巡查小組已掌握轄內露天燃燒好發區域,將加強巡查,同時透過空拍攝影、遠端監視器及移動式縮時攝影等e化科技設備查覈,搭配環保署衛星遙測技術及學校、社區露天燃燒熱區通報小組等陸空聯合稽查,全面監控境內火點,請民衆配合不要違規露天燃燒,以免造成空氣污染也導致視線不良,影響交通安全,若不慎吸入濃煙,更可能因此嗆傷或引起呼吸系統疾病,危害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