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員遭毆逼下跪 2嫌羈押禁見!法官裁定理由曝光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上午座車遭追撞,被後車40歲吳姓、24歲楊姓男子2人毆打成傷。(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28日被40歲吳姓、24歲楊姓男子2人毆打成傷,畫面被後方車輛拍下。(取自「嘉義多一點」臉書社團∕呂妍庭嘉義傳真)
民進黨嘉義市議員林煒軒昨(28日)上午座車遭追撞,卻被後車40歲吳姓、24歲楊姓男子毆打成傷,李姓助理也被噴辣椒水,林煒軒控訴當場被逼下跪,要求喊出「對不起王美惠立委」,他指此事件非單純行車糾紛,檢方昨晚復訊後,以2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今29日下午2點,法院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林煒軒昨上午7點35分開車在世賢路地下道被追撞,並遭人持棍毆打、噴辣椒水,市警局第一分局獲報後,第一時間抵達現場,將林煒軒及助理送往醫院治療,並將2名男子依現行犯逮捕帶回偵訊,依涉嫌傷害、妨害自由、毀損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昨晚復訊後,深夜11點多,以2人犯罪嫌疑重大,向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嘉義地院今天召開聲押庭,指2名被告均坦承傷害犯行,但都否認恐嚇、強制犯行,但有2位告訴人及目擊者證述,及扣案伸縮警棍、辣椒水等物品,故被告2人涉犯傷害、恐嚇、強制罪等犯罪嫌疑均屬重大。
法官認爲,被告2人否認部分犯行,尚有其他證人、共犯尚待追查,目前偵查程序尚未完結,被告2人有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又被告2人之前均有相類似之犯罪紀錄,再犯本件傷害、恐嚇、強制等犯行,均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指此案無法以其他干預權利較輕微手段替代羈押,所以被告2人均有羈押之必要,均應予羈押,並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