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仍難掌握讓柯「一槍斃命」證據 聲請延押沈慶京、應曉薇

臺北地檢署

臺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9月5日聲押禁見前臺北市長柯文哲獲准,迄今已48天,各界關注北檢是否會聲請延押柯,由於京華城案首位遭收押被告臺北市議員應曉薇羈押期限至本月29日止,檢方若擬聲請延押應、柯,最晚要在週四(24日)前向法院聲請應,經北檢連日密集開專案會議研議,今決定聲請延押應女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2人,這代表柯文哲另 將聲請延押,這顯示目前檢方對於柯是否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罪,尚無「一槍斃命」的具體事證,因此聲請延押2個月,希望延長戰線查明柯收賄事證。

至於應女助理吳順民部分,檢方認爲吳已完全供出犯罪過程,沒有再羈押必要,另向法院聲押具保停押。至於吳是否獲檢方同意轉爲「污點證人」?檢方不證實。

檢方聲請延押應、柯等人2個月,若經法院裁準,預料京華城案將於12月29日前偵結。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涉案的北市議員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檢廉8月28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拘提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應女助理吳順民3人,法官8月29日深夜裁準羈押應女,8月30日凌晨裁準羈押沈、吳2人。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2月。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5日前聲請法院裁定」。

由於應曉薇8月29日遭裁定羈押,其羈押期限至10月29日止,檢方若要延押柯文哲,須先聲請延押應曉薇,而應女羈押期限爲29日,依法檢方最晚須在羈押期滿的5天前,即24日前聲請法院裁定延押。

目前北檢偵辦京華城案,已確認柯文哲及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涉嫌明知違背法令,同意京華城以逕自創設「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3個獎勵項目,給予容積獎勵20%,讓京華城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換算給予獎勵之「容積樓地板面積」高達5585坪,圖利威京集團111億7023萬6000元。

而檢廉仍不放棄追究柯收賄刑責,「上窮碧落下黃泉」追查其政治獻金金流,比對與京華城案對價關係,據瞭解,由於檢廉尚未確切掌握柯收賄事證,因此聲請延押柯等人,希望查明柯違背職務收賄罪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