醬香型白酒新國標明年6月實施,非大麴工藝不應標註“大麴醬香”
新京報訊(記者秦勝南)7月17日,據全國白酒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微信公衆號消息,GB/T 10781.4-2024《白酒質量要求 第4部分:醬香型白酒》將於2025年6月1日起實施,新增醬香型白酒(大麴)和醬香型白酒(其他)定義,對不同類型的關鍵生產工藝有具體規定,同時提到不符合大麴相關要求的不應標示爲“醬香型白酒(大麴)”。
據悉,這是面向消費端的新型白酒標準體系框架下首個發佈的白酒產品標準。新的醬香型白酒國家標準修訂並新增了術語和定義,明確了醬香型白酒的產品類型和香型特性,以幫助消費者更好地選擇產品。其中,醬香型白酒(大麴)是指以糯高粱、小麥爲原料,完全採用高溫大麴爲糖化發酵劑釀製而成的醬香型白酒;醬香型白酒(其他)則是以糧谷爲原料,不完全採用或不採用高溫大麴爲糖化發酵劑釀製而成的醬香型白酒,如麩曲醬香型白酒、混合曲香型白酒。
新標準對上述兩個不同類型醬香型白酒的生產工藝、關鍵生產要素進行了對比,比如在堆積方面,大麴型醬香白酒要求高溫堆積,頂溫最高需要50度以上,至少6個輪次,而其他醬香型白酒則要求溫度可以低於50度;發酵方面要求入窖密閉發酵,至少6個輪次發酵,其他醬香型白酒要求密閉容器。
在標籤方面,新國標提到,兩種類型的醬香型產品均可標示爲“醬香型白酒”,只有滿足醬香型白酒(大麴)生產要求並符合技術要求的,纔可標示爲“醬香型白酒(大麴)”,“醬香型白酒(其他)”不應標示爲“醬香型白酒(大麴)”。
此外,新國標首次在香氣上對不同酒精度範圍的產品採用具象化語言進行描述,比如高於45度低於58度的優級產品在香氣上呈現花香、果香、青草香、焙烤香等多種香氣協調、平衡舒適;一級產品要求果香、糧香、青草香、焙烤香等多種香氣協調。
編輯 祝鳳嵐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