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新利器警報型警示燈 肩燈閃亮亮
臺中市警方添購「警報型警示系統」,在伸縮交通錐上放置。(臺中市警察局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有鑑於近年來員警執行路檢勤務,曾遭後方來車追撞受傷事件,臺中市警方近來添購「警報型警示系統」,在伸縮交通錐上放置,若車輛撞倒交通錐,警示燈於1秒內發出警報,另配掛員警肩上的肩燈同時發光、震動及聲響警報,強化員警執勤安全。
臺中市警察局今年採購42組「警報型警示燈」,發放各外勤交通分隊於處理交通事故時使用,該系統可於事故後方適當距離,建立「交通管制預警系統」無線智慧防護網。
另提醒員警注意衝撞即時閃避,系統並配有簡便型攜行袋,可放置環型警示燈、伸縮式交通錐、手持警報器、警報型肩燈及磁吸式警示燈等設備,設計輕巧便於攜帶,有利於單警服勤或處理事故時使用。
交通警察大隊長林沐弘表示,轄區多處聯外道路及樞紐要道,交通流量大,員警執勤安全更不可忽視,加強執勤裝備、改善執法器材,以提升交通事故處理品質,執勤時再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