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後返崗務工,這些“坑”千萬別踩
全媒體記者 李濤 通訊員 張詠晴
隨着春節假期結束,不少人踏上外出務工的旅程。爲讓大家新年工作順利,返崗路上少“踩坑”,我市法院發佈了節後務工須注意的法律風險和典型案例,爲務工人員送上維權“護身符” 和“避坑”指南。
沒簽合同維權難
李先生去年應聘到一家酒店做廚師,但雙方僅口頭約定了工資,結果到年底他只拿到了部分工資,還剩7000元工資未拿到。因爲雙方沒有籤書面合同,而李先生出於信任沒有要求飯店老闆出具欠條,或者保留聊天記錄或通話錄音作爲證據,導致自己維權困難。
法官說法:簽訂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基本手段。大家在找工作時,一定堅決要求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並仔細閱讀合同內容,確保自己的工資、工作職責、工作時間等關鍵信息得到明確約定。同時,要注意妥善保管合同,避免用人單位在後續過程中“做手腳”。
黑中介要警惕
王先生一直沒找到合心意的工作,於是聯繫上一家中介所求職,爲此他交了800元中介費和1000元培訓費。後中介所介紹王先生進了一家工廠,王先生髮現工廠實際情況與中介描述不符,想要回錢卻遭拒絕。
法官說法:一些不法中介以各種名義收取費用,然後提供虛假信息或劣質崗位。大家在選擇中介機構時,一定要查看其是否具備市場管理部門和勞動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同時儘量通過正規渠道獲取信息,避免上當受騙。
維權有時限,訴裁要及時
2021年至2022年,劉女士一直在某私企工作,期間經常被公司扣發工資。她離職後,一直未申請勞動仲裁,現在想要維權,但因爲自己未在規定時限內申請勞動仲裁,目前已經超出受理時限,難以維權。
法官說法:申請仲裁的時效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仲裁申請。在外務工過程中,如果遇到欠薪、工傷等問題,一定要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並瞭解、記住勞動爭議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律途徑的申請時限和流程,避免因錯過時限而喪失維權機會。
此外,法官提醒需警惕五大騙局。一是警惕中介招工詐騙,一些非法中介,看準求職者快速入職心理,在收到高額中介費後不履行合同。又或者與非法公司合夥詐騙,然後巧立名目收取各種費用,再以各種理由拒絕求職者上崗或中途辭退。二是警惕網絡招聘詐騙。一些不法分子在網上發佈待遇條件誘人的用工和兼職公告,要求應聘者繳納一定押金,再做安排。三是警惕電信網絡信息招工詐騙。不法分子羣發短信、微信等,誘騙求職者上鉤,繼而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四是警惕推薦詐騙。詐騙分子吹噓自己“關係硬”,可以幫助求職者找到心儀的工作,但需要一定的“疏通費”。五是警惕外地上崗詐騙。對一些外地企業或分公司、分廠的高薪招聘,求職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頭腦,不要輕信口頭許諾,警惕傳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