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嚴法》追認時間是否該縮短爲24小時?姚立明給答案
立法院10日進行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人事同意權案資格審查,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前往備詢。(姚志平攝)
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今(10)日至立院全院委員會報告並接受詢答,期間被問到我國是否應調整現行戒嚴法規、將《戒嚴法》規定的1個月追認時間縮短到24小時,表示自己「當然同意」。
國民黨立委許宇甄日前指出,《戒嚴法》第1條規定,總統宣佈戒嚴後有1個月可緩衝提交立法院追認,換句話說,這1個月總統能從容部署,也能抓捕政敵,因此,她提案要求總統宣告戒嚴後,需在24小時內提交立法院議決通過。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在詢答時指出,這次韓國戒嚴之所以在6小時內可化解危機,是因爲韓國國會可以主動解除戒嚴,臺灣卻是被動、須等總統提交,再決議是否追認,「但這1個月可能已幹盡所有壞事」,他詢問姚立明,總統賴清德是否會戒嚴?得到姚「不可能」的回答。
吳宗憲再提到,賴清德這段時間只說「民主不走回頭路」,但沒說絕不宣佈戒嚴,希望賴像姚立明說的一樣,不可能宣佈戒嚴。他並詢問姚立明,是否支持修法,將戒嚴法中1個月的追認時間縮短爲24小時?姚迴應自己當然同意,並稱自己認同韓國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