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助券商拓財管業務 金管會擬鬆綁增彈性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目前共有10家券商開辦財富管理信託業務,現行法規並未明定「高淨值客戶」條件及限制,但券商需內定標準,普遍訂定門檻爲總資產管理規模達逾30萬元。此次擬修法刪除「高淨值客戶」定義,以達普惠金融及法規一致性。

黃厚銘說明,券商實務上可依據經營策略,決定提供財管業務的客戶對象及條件,且注意事項已明定券商訂定了解客戶評估作業程序,應包括客戶開戶作業與最低往來金額及條件,及可拒絕交易及接受客戶等各種情事等,刪除相關定義可較具彈性。

另外,金管會此次也規畫修法放寬券商須申請兼營全委託投資業務門檻,由1000萬元提高至1500萬元。黃厚銘表示,主要考量2022年11月已修正投信投顧全委託業務管理辦法放寬門檻規定,鑑於券商及銀行兼營信託業務申請兼營全委託投資業務規範應有一致性。

據金管會統計,截至2025年2月底,共有10家券商辦理財管信託業務,合計信託財產總金額達2735.91億元。其中,已有2家申請全委託投資業務執照,大部分爲提供臺股借券業務,借券規模爲199.7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