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廣告大陸職缺 立委:提高薪資纔是根本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環保署預算解凍報告。(林良齊攝)

近來兩岸動作頻頻,勞動部近日認定即使受僱在我國公司外派大陸職缺也不得刊登廣告,刊登將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4條、違者最重可罰50萬元,立委徐志榮認爲,重點爲提高臺灣薪資,吸引人才留在臺灣。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環保署預算解凍報告。

立委賴惠員指出,臺灣近年半導體人才嚴重流失、大陸挖角,希望廣告禁止、仲介禁止,希望這些人力銀行不要協助中國企業挖角高科技人才,如果科技人才被挖角的話,勞動部應做好第一道把關。

立委陳玉珍說,業界仍可以先行聘僱勞工後再外派出去,難以禁止,勞動部無非掩耳盜鈴;立委徐志榮認爲,重點爲提高臺灣的薪資,而針對半導體產業等則應加重營業秘密裁罰,一直開發有新技術纔是根本,登不登廣告、禁止與否根本沒差。

立委黃秀芳指出,勞動部應思考這些人才爲何不願意留在臺灣。禁止廣告可能無法阻止人才流失?勞動部應該思考包括改善工作環境,否則如果想去的話還是有很多方法可以去。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施貞仰則說,刊登涉及大陸地區職缺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4條第2款,但如經投審會認定則不在此限;此次廣告禁止是希望臺灣優秀人才可以留在臺灣爲企業所用,也呼籲企業用更好的勞動條件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