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土地扣押有變數 遊淑慧:鼎越法律佈局套路很深
京華城土地日前遭北檢扣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京華城容積案中,北檢成功扣押京華城土地,不過鼎越公司提出抗告,高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臺北地院更裁。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指出,京華城土地扣押有變數「果然被我不幸言中」;鼎越果然用「容獎不是我申請、壞事是京華城公司做的,跟我無關」來做切割,法律斷點佈局的套路很深。
遊淑慧指出,鼎越開發抗告成功,高院撤銷發回理由,認爲京華城公司與鼎越公司各具法人格,原裁定未妥適說明其認定鼎越公司何以屬於刑法規定所稱取得犯罪所得之第三人,以及依據爲何,也有違誤,鼎越公司提起抗告爲有理由。
遊淑慧指出,希望發回重裁的地院,一定要考慮,一,2019年鼎越已經購買的地,爲什麼京華城公司2020年還能拿去申請容獎?鼎越當時必然知情且同意。
二,容獎申請過程,鼎越負責人、代表人爲朱亞虎,他已坦承參與行賄,他是當時的法人代表,等同鼎越也參與配合整個容獎申請過程。三,事成之後,鼎越也支付4.7億給京華城公司,做爲其申請容積獎勵投入之分紅分潤。
遊淑慧表示,簡單來說,整個過程鼎越不但知情、參與,最後還支付相對應的利潤。這樣子的角色難道會是無辜、無知的善良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