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公司欠稅224萬元拒繳 實際負責人經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市某精密公司滯欠營業稅等新臺幣224萬5769元拒繳,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認趙姓實際負責人故意不繳,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某精密公司滯欠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健保費、勞保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追繳政府採購法押標金…,尚欠新臺幣224萬5769元拒繳,經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認46歲趙姓男子故意不繳,經向臺南地院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分署指出,位於臺南市某精密公司滯欠2023、2024年度營業稅、2022、202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2022、2023年度全民健康保險費、2022、2023、2024年度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追繳政府採購法押標金、違反勞動基準法罰鍰、勞工保險條例罰鍰、就業保險法罰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罰鍰等,經移送機關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法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金額合計新臺幣224萬5769元。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趙男(46歲)爲公司實際負責人,義務人公司自2021年間起陸續自公司帳戶提領,金額合計達3603萬餘元,另義務人公司2022年至2024年間銷售額達2261萬餘元,未用清償所欠之款項。
臺南分署於2024年9月30日上午將趙男通知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並移送臺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於當日晚間7時25分許裁定準予管收,隨後移送臺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