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紅燈不停急送病患就醫 女騎士反應不及擦撞受傷

12月22日上午7時許,高雄一輛救護車(見圖)行經鳥松區東山路,當時救護車爲了送病患就醫,過紅燈不停,剛好27歲李姓女子騎乘的機車沿着水管路至該路口,反應不及而擦撞救護車的左後車尾。(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12月22日上午7時許,高雄一輛救護車行經鳥松區東山路,當時救護車爲了送病患就醫,過紅燈不停,剛好27歲李姓女子騎乘的機車沿着水管路至該路口,反應不及而擦撞救護車的左後車尾。圖爲車禍路口。(翻攝照片/林瑞益高雄傳真)

高雄一輛救護車今(22)日上午7時許,載着病患行經鳥松區東山路東往西,當時救護車爲送病患就醫,過紅燈不停,剛好27歲李姓女子騎乘的機車,沿着水管路南往北至該路口,反應不及而擦撞救護車的左後車尾。騎士與救護車43歲王姓駕駛、車上病患幸無大礙。

仁武警分局獲報後,到場處理。由於車上還有另一名因疾病送醫的病患,因此消防局派了另一輛救護車將病患送醫。騎士李女身體僅擦挫傷,送醫醫治後自行離院。

雙方經實施酒測,酒測值均爲0。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二項規定「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駕駛緊急任務車輛執行任務依法賦予「道路優先權」,但這不等同於免責權,所以還需釐清肇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