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來臺賺錢 遭遣返移工花3億越南盾偷渡又被逮

一名範姓越南籍移工遭遣返後又偷渡來臺,花了3億越南盾成功從高雄港上岸。(邱立雅攝)

範姓越南籍移工在2016年逃逸,被警方查獲,後於2021年遣返出境,範男爲了再次回到臺灣賺錢,砸重本花了越南盾3億(約40萬臺幣),從南越巴地頭頓PHU MY港搭乘貨輪,偷渡至高雄港上岸,一路到新竹縣打黑工維生,未料不到半年就被警方查獲,新竹地院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於刑期完畢後驅逐出境。

越南籍移工範男長期在臺工作,於2016年6月4日逃逸,並於2020年6月9日被警方查獲,而於2021年9月17日遭遣返出境。被臺灣管制入境的範男返國後,謀求再次來臺工作機會,與越南同鄉達成協議,以越南盾3億爲代價安排偷渡。

範男從南越巴地頭頓PHU MY港搭乘某貨輪,於2023年4月30日偷渡至高雄港登陸上岸,以此方式未經許可入境臺灣,並在四處打零工維生。未料不到半年時間,在今年10月12日時,行經新豐鄉坪頂三街與松明街口,因形跡可疑且未攜帶護照,被新竹縣專勤隊員警臨檢,發現非法偷渡入境而查獲。

新竹地院認爲範男所爲已犯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前段之未經許可入國罪嫌,有礙於政府對入出國之管理與國家安全之維護,念及被告坦承犯行,以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並於刑期完畢後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