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要推103-1!林佳龍:各國Uber「長得不一樣」 在臺灣必須守法
▲交通部長林佳龍說明,交通部看待Uber的態度。(圖/交通部提供)
Uber條款(103-1修法)進入倒數,網路叫車平臺代僱駕駛自救會日前召集萬人走上凱道抗爭。對此,交通部長林佳龍親自說明對於Uber在臺營運的態度,他指出,他支持共享經濟的觀念,但Uber在各國發展都長得不一樣,代表跟每個國家都有磨合過程,但前提是必須要守法,交通部也給他們彈性空間,顏色、費率、經營模式在多元化計程車中都早已鬆綁。不過,他也強調,後續法規上路時程沒有硬性,要有點時間讓相關的人來做些改變。
林佳龍下午與媒體進行茶敘,被問及近來引發討論的Uber爭議,他說,共享經濟的理念是趨勢,大家都是希望能創造更好的生活,他在觀念上是支持的,不過從Uber的發展可以看到,他們在世界各國都「長得不一樣」。
他說,Uber在歐洲發展遇到困難,因爲當地的計程車公會很強勢;在日本也沒辦法真正落地;在中國大陸與在地業者大打一架後,也被納入滴滴打車;在美國也會因爲每個城市有不一樣的發展。Uber在各國都會有磨合過程,臺灣也是在摸索與磨合過程,UBER在臺灣長得怎麼樣,前提是必須要守法,法如果規範不足,就要去修改,這是民主常態,不要變成零和比賽。
▲萬名Uber司機不滿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103-1條修正,日前集結上凱道抗議。(圖/記者李毓康攝)
林佳龍說,他在面對這件事時,有請交通部同仁調出過去的影音、圖文資料,當初交通部讓Uber跟租賃車以資訊平臺方式合作,就是要符合租賃車這端的法令規定,必須要日租或時租,不能用租賃車名義去經營計程車。然而這樣會影響上萬輛車,政府也要正視這個現象,因此從協助角度出發,希望可以促成合作。
事實上,亞洲地區中Uber在臺灣最賺錢,他抽25%如果這一半給租賃車業者或是計程車業者,這樣就像Uber所說,「沒有人應該是輸家」,我們要支持共享經濟,但是制度長怎樣,應該與在地形成規範,利益分配也應該要讓沒人是輸家。
林佳龍強調,交通部有試圖去做變革,Uber若要進入運輸業,交通部有三大政策鬆綁,包含顏色鬆綁、費率鬆綁與經營模式鬆綁,Uber的租賃車與代駕,可以移入多元化計程車方案,豐富多元化計程車內容。
在費率部分,多元化計程車雖設有下限,但是上限鬆綁;經營模式部分,像是租賃車業者也可以兼營計程車行業務,反之亦然,也可以策略結盟,這些都是因地制宜,世界各地的Uber不會長的完全一樣,我們開放的心態,迎接共享經濟來臨。
至於103-1修法後續是否有目標上路時程?林佳龍說,預告期就是蒐集資訊的階段,從各方提出問題後交通部會一併彙整並回應,也要有點時間讓相關的人來做些改變,因此在時間上沒有很硬性說什麼時候上路,會按照行政流程進行。
▲交通部長林佳龍與交通部政次王國材等官員,說明交通部對Uber爭議的態度。(圖/交通部提供)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也補充,目前Uber只要掛計程車牌就可以提供服務,計程車方面也很歡迎Uber合作司機靠行,靠行費用還比租賃車便宜,這樣相關牌照問題就解決。
另外,計程車要駕駛執照與執業登記證,執業登記證考試每年兩次每次7人,現有10000名UBER駕駛,交通部也跟警政署討論比較大量人數的考試方式。
Uber駕駛靠行計程車後,可以提供多元計程車服務,車身顏色不用改變,匯率有下限沒有上限,跟Uber一樣也能預先計算車資,就只是換個車牌。
假設大衆希望Uber能夠繼續存在,那Uber只要花500萬資金成本就能夠申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因此,這個題目要回到Uber本身,既然他們當初讓駕駛跨領域變成計程車服務,那也有責任將他們帶到合法方向。
他也強調,現在大衆那麼喜歡Uber,計程車也要負點責任,交通部也規劃協助計程車從車輛汰舊換新以及管理的提升,希望雙方可以按照這個大方向走,交通部也會留給Uber很好的轉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