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市場》持股超過5%申報新規 5月10日上路

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大量取得股份之申報門檻,從取得已發行股份總額超過10%調降至5%,並自113年5月10日起施行。

櫃買中心提醒上櫃及興櫃公司股東注意,除股東個人持股超過5%需辦理申報及公告外,若股東本人加計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之股數佔公司已發行股數超過5%者,亦應依規定辦理申報及公告。